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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参加校外竞赛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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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

1.校外竞赛备案: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备案

2.创新奖是获得了一二三等奖励的,由团委出钱进行报销与给予奖金。

3.育苗奖是没有获得奖励的,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交通费与住宿费一半比例的报销。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学生参加校外竞赛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有序、规范做好学生以及各单位组织学生积极、有计划地参加校外各类竞赛活动,根据学校创新奖、创新育苗奖有关规定,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2019年3月-2019年8月)学生校外竞赛申报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审批程序

(一)学生申报

1.由学校各个单位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竞赛的,由各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工作。

2.系统填报:负责申报学生需登录校外竞赛备案系统如实进行填报,上传比赛正式通知文件,在系统提交至学院所指定专人(教师)进行审核。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团委书记为初审负责人。确认参赛团队学生所在学院批准其参加比赛及签字盖章,并在系统进行初审工作。

(三)学校审批:

初审通过后,由学校创新奖评审委员在系统进行审批。审批结果将作为创新奖和创新育苗奖评定的依据,并按规定程序发放奖金。

二、注意事项

1.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学生创新奖管理规定和创新育苗奖管理办法,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合法、正规的校外竞赛。

2. 学生参加校外竞赛,须依规定及时备案,以便顺利申报后续的创新育苗奖或创新奖。

3. 跨学院组队的情况,需提交纸质版备案申请表,队员所在学院均需审核签字。

4. 参赛学生和各教学单位要有预见地提前做好参赛规划。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学生申报备案工作的提醒和指导,以免因未及时备案而影响有关奖项的申报。

5. 创新奖的核定以学生参加竞赛获奖情况为准。创新育苗奖的核定根据参赛发生经费的实际票据,严格按照学校创新育苗奖管理办法及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6. 认真在申报系统填写申报,有指导教师的,事前需征得教师本人的同意。如实、合理做好参赛项目的有关经费预算。

7.校外竞赛在系统申报时,同时准备并上传比赛通知材料,以便查验。

8.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加入咨询qq群:105209762。

联系人:校团委孙丽伟

电话:020-39328298

共青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20日

 

 

校外竞赛备案申请操作指南

  1. 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登陆以下网址:http://zhtj.gdufs.edu.cn/gqt/dektgl/tjwbmgl/manage/index.do?amp_sec_version_=1&gid_=RXFpZHJuWmMzYUNoZG9MdW1ZalkrcDRob01mUkpZTVpwWW5EV3NkQzdvOEI5cWVyT3BsUmJMT1ZiUFFSOFJjblZQYVdtcWxrdFBIVWJFMGtReUpaM2c9PQ&EMAP_LANG=zh&THEME=teal

  2. 选择右上方的“综合服务” -- 登陆与智慧广外一致的账号和密码

  3. 点击“我的应用”-- 选择“校外参赛申请管理”

  4. 完整填写表格,并点击“办理”按钮提交下一级审批人,(各学院审核负责人为学生所在学院团委书记)具体填写要求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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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点击“办理”后,进入审批人选择页面,选择审批人,并点击“办理完成”便完成申请工作。若需暂时保存文档,也可点击“暂存文档”按钮。详情如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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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申请情况,可通过第二课堂网页“综合服务”进入,查看校外竞赛备案、创新育苗奖和创新奖等审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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