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励我校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勤奋工作、积极进取,对工作成绩突出,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给予鼓励,现制定心理援助队骨干相关评优细则如下:
一、评选方法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负责人和学院心理工作负责老师组成。
2、评优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于5月开始进行评选的组织、申请与考核等工作。
3、各学院心理援助队骨干递交“优秀心理援助队骨干”申请表,由各学院心理工作负责老师审核与考核,考核根据心理援助队骨干本学年的表现,参照学院心理援助队骨干的考核指标进行打分。
4、由学院向中心报送2-3名心理援助队骨干作为“优秀心理援助队骨干”的候选人,候选人需为每学年初学院向中心报送的心理援助队骨干,如在本学年心理援助队骨干人员有变动,需及时向心理中心提出更改。
5、学院所提交的参评材料,经中心审核通过后,最终由学生工作部(处)发文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存档。
6、荣获“优秀心理援助队骨干”荣誉称号的学生可在学校综合测评中加分,具体参照各学院加分细则。
二、考核指标
学院心理援助队骨干考核指标如下:
1、工作态度(20分)
心理骨干需按时参加校院组织的专业培训、心理讲座和工作例会等,每学年至少完成16学时的业务培训,并提交培训心得体会。
2、工作管理(40分)
(1)建立本学院心理委员联系渠道,能够定期发布学院、中心各类通知、推送等,积极宣传,加强各班心委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2)每月向学院心理工作负责老师提交工作汇报。
3、活动组织(40分)
(1)积极配合中心和学院,每学期策划、组织开展至少2次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要求活动前形成策划书,活动后完成总结报告,并且撰写新闻稿向学院或心理中心的网站或微信平台投稿。
(2)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学院的有关心理健康活动的比赛。
(3)积极申请或参与学院、中心的心理健康类项目、调研或课题。
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心理援助队骨干申请审批表
填表日期:___________学年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院(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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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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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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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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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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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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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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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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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总 结 |
签名: 年 月 日 |
辅导员 审核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院(系、部) 审 核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学生处 审 核 意 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说 明 |
1.本人填写表格后将申请表交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办公室;学生处填写意见返还给院(系)后正式生效;2.本表一式三份,院(系、部)和学生处各存档一份,一份放入学生个人档案。3.如工作总结栏目不够使用可另附纸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