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团委、学生会工作正常开展,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使团学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项会议由团委、学生会例会,团委扩大会议,主席团扩大会议,部
门会议及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组成。各项会议共同遵守本会议制度。
1.
团委、学生会例会:由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参加。时间为每周周一下午
5:15,如确有需要更改时间将另行通知。会议内容主要是各部门总结上周
工作开展情况和布置下周要做的工作。会议由秘书长主持。
2.
团委扩大会议:由团委副书记召集,各班团支书参加,如有必要,各部部长
及各班的宣传委员和组织委员也可出席会议。时间根据具体工作由团委副书
记确定。
3.
主席团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副主席、秘书长和各班班长参加,各部
部长可根据工作需要列席会议,时间根据具体工作由学生会主席确定。
4.
部门会议:由各部部长根据工作需要召集本部成员参加,每月至少一次。如要
召集各班相应干部参加,须提前报主席团批准。部门会议由组织者负责安排记
录和保存,每月月底统一上交秘书处。
5.
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由学生会主席召集,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副部长、
干事参加,每学期一至两次,主要是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总结本学期工作情
况,宣布学生会决定、决议以及进行干事短期培训等。
二、会议纪律要求,考勤和记录制度
1.团委学生会各项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和记录制度。
2.召开任何会议,不得迟到和早退,杜绝无故缺席的情况,迟到者应说明原因,
不能到会者应事先向会议组织者请假,获批准后生效,否则作无故缺席论处。
每次会议要做好考勤记录,主席团扩大会议、全委会会议、团委、学生会例会
及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由秘书处负责登记考勤,部门会议由组织者负责。
3.第一、二次无故缺席者处以警告处分;第三次无故缺席者处以内部通报批评处
分;第四次缺席者,由主席团出具详细的书面材料,交由全委会审批,通过后
及时通报取消其任职资格。迟到两次作缺席一次处理。每月末秘书处将在团
委、学生会例会上对各学生委员参加会议的情况进行通报,部长对干事会议出勤
情况同时进行汇报,学期末时统一列表公布。
4.会议的通知必须有指定人员(由会议组织者指定)负责,通知者确保通知到人。
5.
会议召开前由会议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议程,会议严格按照议程进行,提高会议
效率。
6.以上会议都必须有会议记录,主席团扩大会议、全委会会议、学生会全体成员大
会由秘书处负责记录、整理、保存。
7.
每位与会者要求做笔记,包括日期、主要内容等。主席团将不定时的抽查各干部
会议记录的情况。
8. 个人的考勤记录和部门会议记录将作为各项评优的参考依据。
9. 开会时保持会议气氛,不讲空话,不自由散漫,发表意见时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10.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与会者有任何意见或建议不得在中途打断会议进程(除非经
主持人允许),待会后再进行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