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16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思科信息学院(以下简称信息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总支领导下的全学院学生群众性组织,经全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代表大会的最高行政机构。
第二条 信息学院学生会的工作宗旨:弘扬本学院文化,服务广大同学。
第三条 信息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方针:立足本学院,面向社会,服务同学,锻炼自我。
第四条 信息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服务同学。做同学的贴心人,解决同学的实际需要,维护同学的合
法权益;
(二)支持学院的党政建设和教学工作,充当沟通学院与同学的桥梁;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使广大同学能不断地提高综合素质,
并为广大同学提供一个制造精彩,演绎辉煌的舞台;
(四)加强与各兄弟学院的联系,互相学习,加强团结,共同进步,在院
内外树立学生会的良好的形象。
第二章会员
第一条 凡在本学院就读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二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各级组织领导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一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三条 全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学院的工作任务;
(三)修改并通过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学院学生会委员。
第四条 学生会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本会的常设机构并向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五条 学院学生委员会的职权:
(一)筹备和召开全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二)在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讨论和决定本会有关工作;
(三)贯彻执行代表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
(四)讨论和批准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和各部的具体工作计划及总结;
(五)制定学院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条例;
(六)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任免事项;
(七)负责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培训等工作;
第六条 根据工作需要,学院学生会委员会设秘书处、学术部、文娱部、体育部、生活部、外联部、素拓部、新闻社八个部门。部门的设置可根据实际需要做出适当的调整,各部实行部长负责制。
第七条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在全体委员中产生,负责主持日常工作;各部长由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经主席团讨论决定;其他成员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讨论决定。
第八条 学院学生会委员在任期与学院学代会的期限相同,其职权的行使到下一届学院学生会成立为止,对于在任的失职干部的罢免后的补增,主席、副主席或各部长有权提名,并经全委会讨论决定。
第四章班委会
第一条 学院学生会在各班的基层组织是班委会,各班委会每年改选一次,必要时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另作规定。
第二条 各班委会设班长、学习委员、文娱委员、体育委员、生活委员等,班长主持本班的全面工作。
第三条 班委会的职责是:
1. 执行学院学生会的决议;
2. 召开全班同学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情;
3. 配合团支部抓好全班同学的思想工作;
4. 向上级反映本班同学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
5. 做好本班同学的综合测评工作;
6. 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活动,为同学们学习、生活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五章学生干部
第一条 学院学生会委员、成员、班委会委员,均为学生会干部,可享受学生会干部待遇,并遵守《学生干部管理条例》
第二条 学生会干部必须做到:
1. 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2. 热心学生会工作,勇于开拓创新;
3. 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处处起带头作用,争当“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4. 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养成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习惯,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5. 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思科信息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