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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团学办公室及会议室管理使用条例

日期: 201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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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团学于2014年9月独立拥有一间办公室,位于院系办公楼221,专门用于团学干部办公以及团委书记开展学生工作;于2014年10月独立拥有一间会议室,位于教学楼G栋104,专门用于保存团学物资、团学干部活动以及学生会议的召开。团学办公室管理制度由信息团学制定,适用于使用团学办公室的所有人员。

第一条 办公室及会议室所有物品属于公有,务必认真保管,并保持室内卫生。

第二条 办公室中电脑、打印机等均为团学专用,不得用作私用。

第三条 团学办公室实施团学干部与秘书处干事值班制度(详见《信息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务必按时到达,负责处理团学方面的相关工作,为同学们解答学生工作相关事宜。

第四条 各部门的文件、档案、电子文档各自按时整理,保证档案的整齐,电脑桌面的干净整齐。

第五条 不经团学值班人员规定,非团学人员不可无故使用团学办公室电脑、打印机,不得随意翻阅团学资料。

第六条 团学电脑的维护由志愿者协会电脑义修队负责,保证电脑的正常使用。

第七条 团学办公室及会议室的布置由团学成员共同完成,请随时保证室内安静和卫生。

第八条 建设节约型办公室,节约利用团学办公室的有限资源。

第九条 团学办公室及会议室由秘书处管理。秘书长对此条例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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