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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科信息学院团委学生会物资管理制度

日期: 201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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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科信息学院团委学生会物资保存于团学办公室与会议室,由秘书处负责管理,包括清点、置办、管理。团学物资管理制度由信息团学制定,适用于信息团学所有人员

第一条 团学办公室一切办公用品、物资由秘书处统一管理。

第二条 各部如因活动所需领用或借出物资,必须填写物品出入登记表,并报秘书处审核批准后方可拿走,并在活动结束后两天内归还。归还时应把物资放置到原来的位置,不允许随便放置,并在物品出入登记表中作好登记。

第三条 所借物品如属非正常损失或遗失,将由借入部门赔偿,不纳入日常经费报销中。

第四条 各部门所需物资,统一由秘书处负责管理,私自另行购买使用的,不予报销(宣传部除外)。各部门所需的物资短缺时,须向秘书处申报由秘书处转报主席团,经主席团审核批准后(重要物资还要经学生会指导老师批准)方可购买。宣传部可自行管理其宣传所用物资的购买及保管,但须向秘书处定期上交“物资领用结存汇总表”(列明物品名称、数量、用途)。每月初,各部门上报需要购买的物资并统一审批统一购买。

第五条 秘书处每月月末将对所有物资进行一次整理,汇总后将发予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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