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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研究生前往湛江市遂溪县实践锻炼的通知

日期: 201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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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地方与高校的合作,推进产学研政工作开展,培养学校研究生的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经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共青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委员会、湛江市遂溪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选派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研究生前往遂溪县级机关、镇实践锻炼,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时间为3个月,从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二、人员基本条件

1、在校硕士研究生,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中共党员和学生干部优先;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保证有一定的工作时间;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一定的指导基层工作或开展技术服务的能力。

三、岗位设置以及主要任务

到遂溪县直机关单位或者乡镇开展实践锻炼活动,主要任务是协助单位负责人开展相关领域的重点工作。

四、选拔方式

根据遂溪县提供岗位,学校推荐优秀研究生,最后由遂溪县委组织部与学校研究确定最终人选。

五、研究生活动期间的相关待遇

1、组织保障。研究生在活动期间,由学校和接收单位共同管理,党团组织关系,人事档案关系均保持不变,由遂溪县委组织部指派专人对接研究生管理协调工作,强化与研究生的沟通联系,建立每周研究生定时反馈需求的渠道和机制,切实解决研究生工作和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同时遂溪县委组织部每月向学校通报研究生的有关情况。

2、工作待遇。接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为研究生配置电脑、办公桌等办公用品,同时为研究生的调研活动提供用车方便,努力为研究生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

3、生活待遇。接收单位,负责解决研究生活动期间的食宿问题。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每月适当补助交通、通信等费用。交通费用按每人每月300元配给,通讯费用按每人每月100元配给。

4、保险待遇。接收单位应当为研究生在活动期间,购买人身意外损害保险,费用由接收单位承担。

5、激励措施。在遂溪实践锻炼期间个人表现突出者,可推荐参加学校优秀三下乡个人或优秀志愿者评选,经学校社会实践领导小组评议,可给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的荣誉称号。

六、研究生活动期间的有关要求

1、组织要求。研究生要服从遂溪县委组织部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拟定的工作有关安排,同时遵守用人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2、工作要求。研究生要充分发挥专业所长,尽快熟悉遂溪,融入遂溪,发展遂溪,深入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产学研等实践,努力推动地方和学校进行科研成果、人才引进等多方面合作,推进遂溪的经济社会发展。

3、测评考核。研究生在活动期间,每月1日向遂溪县委组织部报送上月的简要工作总结;实践活动结束后,由遂溪县委组织部对研究生进行考核。通过在研究生所在单位干部,对研究生的德、能、勤、绩、廉等内容进行测评考核。表现优秀的研究生进行表彰,并由遂溪县出具相关实践证明,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收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4、合作机制。遂溪县就研究生的情况进行总结并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着友好互信的原则协商,就研究生的表现进行总结。同时,积极构建人才培训基地,双方进行长期合作。

有意报名的同学,请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前往湛江市遂溪县挂职选拔报名表》并于6月18日中午12:00前发到gwyjstw2013@163.com,逾期视为放弃。

相关表格下载以及报名细节事项

2014年广外研究生前往遂溪县锻炼实践的相关新闻报道(来自湛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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