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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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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信息学院于2013年开始在2011级计算机类专业中首次进行专业分流;2012级开始按照专业大类招生(2012级:电气信息类,2013级-2019级:计算机类);2011-2014级实行“2+2” 的培养模式,从三年级开始按照分流后的专业执行专业培养方案。

2015级开始,实行“1+3” 培养模式,从二年级开始按照分流后的专业执行专业培养方案。为顺利开展专业分流与确认工作,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供学院计算机大类2023级具体操作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深化学分制改革,推进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按照“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求创新”的培养原则,为学生提供更灵活、更多样化、多层次的选择,促进学风建设,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培养模式

学院采取“1+3”的培养模式,实行宽口径培养,即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和专业方向,在完成大类课程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分流到相应的专业(含方向班)继续学习。

三、组织领导

教务处统筹协调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分流结果进行审核确认,专业分流工作接受全院学生、教职工以及学校纪委监督

信息学院2023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及工作小组:

组长:王常吉

副组长:李霞、刘丽玉

成员:申宇铭、李键红、刘珍、胡永强、宋鹏飞

秘书:胡永强(兼)

四、专业分流

(一)分流计划

本次分流共涉及三个专业、计划9个班,其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4个班(含方向班);

软件工程专业2-4个班(含方向班);

网络空间安全专业2-4个班(含方向班);

(二)分流原则

1. 学生根据个人需求与兴趣特长,在大类专业内填报志愿选择专业;

2. 学院根据学生的志愿和大学成绩的绩点,尊重学生的志愿和个性发展需要,尽量满足同学们第一志愿的要求。

3.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的细则、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确保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分流依据

1. 学生志愿。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生涯规划,结合自己的学业情况,从参与大类招生的3个专业方向中,按要求填报第1志愿、第2志愿和第3志愿三挡分流志愿。如未填满志愿,或者第1、2、3顺位志愿栏里填写出现相同的志愿,或者不填写志愿等,导致该同学没有被录入任何一个专业的情况下,则视为默认服从调剂,由学院在已确认录取人员的各专业中,从空缺人数最多的专业开始进行安排。

2. 学生大学成绩的绩点。

学院根据学生的志愿和大学成绩的绩点,进行分流,分流遵守以下原则:

(1) 每个专业的总人数不少于80人;

(2) 每个班级的人数不少于30人,不多于50人;

(3) 分流前的班级总数量=分流后的班级总数量。

(四)分流范围

专业分流只在计算机大类的专业内进行,不能跨大类专业。

(五)分流程序

1.新生入读第一学期:在新生正式开课前,向其公布学院计算机大类的专业培养方案并进行专业内涵与发展前景的教育,以便学生了解并陆续熟悉专业情况。

2.第二学期开学第2周:通过学院网站向学生公布本实施方案,以便学生了解政策和有关规定,做好分流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3.第3周: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务系统填报志愿申请表,选择培养方案中各专业不同方向班的同学务必在系统填写选报方向班的意愿并且简要填写报读依据(如具备与该方向班相关的专业技能与特长、兴趣等)。

4.第4周:学院在教务系统中根据分流条件审核学生申请表,进行专业分流。

5.第5周: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专业或专业方向分流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6.第6周: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确认大类招生专业或专业方向分流结果,教务处在校园网公布结果。

五、后续工作

1.第二学期期末选课前,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系统中根据学校公布的分流结果进行学生学籍调整,落实分班、排课、选课等有关事宜,确保学生按时进入分流后的专业(含方向班)培养阶段。

2.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学生应当按学院公布的分流后的专业(含方向班)修读,但符合学校普通本科转专业有关规定的,可按程序办理转专业申请。

3.进入专业分流阶段学习的学生必须按分流后修读专业(含方向班)的培养方案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严格按照分流所就读专业的要求进行审核。

4.若因休学、公派出国留学等学籍异动不能参加本年级专业分流的,复学后由学院按入学年度大类所属专业组织补分流。



工作联系:

信息学院教务办 胡永强,39328572,南校区实验B201

教务处学籍科 鲁凡,86319391,北校区行政楼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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