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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申请指南

日期: 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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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生申请指南

贫困认定工作的开展流程

 

1、贫困认定材料准备

1) 第一次认定: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有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的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代替此表)  

2) 非第一次认定:

仅需提交《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建议由原件复印储备

2、网上申请

步骤:登录数字广外—学工管理—学生服务我的困难生信息

1) 登录数字广外

2) 进入学工管理

3) 进入学生服务——我的困难生信息

4) 点击申请并如实填写

 

 

完善家庭信息:登录数字广外—学工服务—我的扩展信息,扩展信息需要真实完整的填写有多少位家庭成员就须新建并填写多少份。

1) 进入学工服务—我的扩展信息

2) 点击新建,并如实填写无误后点击“送审”

 

 

 

 

3、要点注意

1) 只有通过贫困认定后才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勤工助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等。

2) 贫困认定每一年都会重新认定,所以助学金也是每一年都要重新申请。进行贫困认定的学生必须在暑假期间准备好相关材料,开学之后按通知交至班级相关负责人,等待审核,若因学生个人材料准备不足,后果自负。

3) 填写网上资料必须完整并与纸质材料一致;

4) 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认定。

5) 贫困认定申请所用纸质材料都自行打印后进行手写填写过程中最好不要有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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