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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信息学院电脑义修队章程

日期: 200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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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信息学院义修队服务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使该组织更加完美地为他人服务,加强民主和科学管理,依据《中国青年志愿者章程》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信息学院实践部章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信息学院信息志协电脑义修队

第二条性质:义修队隶属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信息学院实践部,由实践部组织的学生团体,以义务向同学提供电脑义修服务为主要活动,在信息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条宗旨:

(一) 随着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很多同学面对计算机问题往往束手无策,该义修旨在为同学们提供电脑义修服务和传授电脑使用常识。

(二) 通过向同学们宣传相关电脑的知识,引导同学们合理使用电脑。

(三) 为广大的师生提供志愿服务,同时也提高了我院学生的整体素质,为学院的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四) 义修队奉献、团结、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义修队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信息学院实践部的成员,接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信息学院实践部的领导,接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信息学院团委和学生会的监督管理,接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团委和学生会的指导。

第五条义修队的其他规章和制度必须以本章程为依据,不得与本章程抵触。

第二章活动内容和形式

第一条根据学生的需要,义修队成员在校园里开展义修活动,免费为同学们清洗电脑,维修电脑。

第二条通过海报、宣传册、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广大师生传授电脑维护常识。

第三条在志愿者服务街开展宣传活动和义修活动。

第四条定期接受外出任务,为北校的师生、社会提供义修服务。

第三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队员要求:

(一)必须明确义修队员作为一名志愿者,不为物质报酬,基于信念和责任,自愿为他人服务和帮助他人。

(二)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有积极向上的态度,积极参加义修队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承认本章程,正确使用队员的权利,自觉履行队员的义务。

第二条入队前,必须要真实填写申请表,经过面试后方能正式称为队员,领取队员资格证。队员证不得转借他人。

第三条在义务服务前,必须接受相关的技术培训。

第四条义修队的各种活动、会议无故缺席3次以上者,被视为自动退出本队。

第五条队员要求退出本队,应当向义修队提出退出申请,申明原因,由队长免去其队员资格,收回队员资格证。

第六条义修队设立总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组长若干名:

(一)总队长由实践部长担任,有以下的职责:

1.是义修队的代表;全面主持义修队队的工作,定期组织队员开例会;

2.建立和保持与青年志愿者中心的联系,开辟新的活动途径;

3.联系义修活动点,建立开展活动的长期计划;

4.提名副队长,委任临时负责人的权力。

(二)副队长,由义修队员大会选举产生,有以下职责:

1.辅助总队长;

2.提名各小组长;

3.每次活动前安排好活动,平衡好各小组的分工;

4.集思广益,坚持集体决议和科学管理,带领义修队开展义修服务活动;

5.召集队员参加例会;

6.制定服务队整体活动计划,征求总队长同意后,直接执行;

7.策划和组织大型义修活动,征求总队长同意后,直接执行;

8.保持与实践部的联系,向总队长反应情况,做好桥梁工作;

9.收集义修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总队长汇报。

(三)小组长:由义修队员大会选举产生,有以下职责:

1.配合好队长做好本小组的工作,协调队员帮助其他小组完成工作;

2.通知各个小组成员参加例会和活动;

3.统筹意见和建议,向上一级汇报;

4.义修服务过程中,要管理好本小组的成员。

第四章队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队员的权利:有权参加义修队开展的各项活动;有参与队内管理的权利;有对义修队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并要求有关人员答复的权利;受表扬和奖励的权利;有推荐新队员的权利;有自由退出的权利。

第二条队员的义务:自觉履行本队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义修队的章程;尊重他人,维护本队的利益形象;自觉参加义务服务活动的义务;积极参与对内管理事务的义务;服从对内管理和安排的义务;认真学习义修队规章制度的义务;不得以义修队的名义发表任何声明和通告。

第五章经费的筹集和管理

第一条义修队的活动经费主要由学院酌量拨发,不向队员收取任何经费。

第二条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尽量减少经费开支。

第三条队员报销需提供相关凭证,否则不予以受理。

第四条根据具体情况,所需费用可能要求队员担负个人部分。

第六章对外合作与交流

第一条建立与学校其他学院合作。

第二条建立与校园媒体的联系,加强义修队的宣传工作。

第三条建立南校区义修服务点,同时拓展义修活动到北校区。

第四条建立与学校志愿者中心的联系,争取有利的活动条件。

第五条与友校义修志愿者队伍相互交流,建立互助关系,共同进步。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社员在义修过程中,因违纪或不听从指挥及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本人负责。

第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章程的修改和终止由全体队员过半数通过。

第三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信息学院实践部。

                                       信息志协电脑义修队                                                      00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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